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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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程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37502

建设单位: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125.36m2,总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PP打包带的生产加工,年生产PP打包带150吨。环评审批规模为挤出线2条(包括上料机2台、挤出机2台、定型机2台、延伸机2台、压花机2台)、收卷机8台、混料桶2台、破碎机1台、空气压缩机1台、冷却塔1台;本次验收的主要生产设备与环评审批一致。

公示时间:2024227日至20243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方式:13113719717

电子邮箱:1007321097@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验收意见

2024年2月27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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