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程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应公开竣工日期;并且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应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一、工程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工程竣工时间:2024年1月21日,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全部竣工。
2、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调试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3月22日。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并在调试期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峰蓝制冷电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37栋502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方式:13113719717
电子邮箱:1007321097@qq.com
2024年1月21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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