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信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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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白云信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信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浦村9号
建设单位:广州市白云信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淘汰原有的五年级反光膜、工程级反光膜产品,新增微棱镜反光膜,新增改性PC塑料粒、PC塑料膜、PMMA膜、离型膜等中间产品生产线,新增真空镀铝工序,将160万大卡燃煤导热锅炉替换为1台120万大卡燃天然气锅炉和1台40万大卡燃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另新增4台10万大卡有机热载体锅炉和1台30万大卡有机热载体锅炉。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由活性炭吸附处理改造为“RTO燃烧”。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020-36374122
电子邮箱:379337898@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

2021年10月9日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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